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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银行转错账 法院判决归还不当得利
作者:作者:黄健东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9日 01:30文章出处:

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是我们生活中常用的一种结算方式,但不慎汇错账号该怎么办?近日,覃塘区人民法院石卡法庭就依法审理了这样一起因汇款人一时疏忽将钱错转给别人而引发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

2017年11月2日,黄某利用手机银行向别人转账时,因疏忽大意操作不慎,误将曾向其借钱偿还信用卡透支款的黄某乐的信用卡确认为收款账号,将7200元误转入黄某乐的中信银行信用卡上。发现转错款后,黄某即向黄某乐打电话,但黄某乐一直不予接听,后黄某将此情况告知黄某乐父亲,并经过别人微信向黄某乐说明,亦均无结果。无奈之下,黄某将黄某乐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之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本案中,被告黄某乐与原告黄某准备转账的人的姓名只有一字之差,原告一时大意将7200误转入被告账户,而此时原告黄某与被告黄某乐之间并没有经济往来及其他债权债务关系,被告黄某乐取得7200元,造成原告黄某的损失,应当返还不当利益。故判决被告黄某乐向原告黄某返还人民币7200元。

来源:覃塘法院石卡法庭

责任编辑:若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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